2014年7月16日凌晨3时许,在许平南高速叶县段,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突燃大火,车上货物全部被烧毁。大货车抵达目的地唐河县城后,公司在清理被烧物品时,发现货物中混有6个遥控爆燃装置,怀疑车辆着火系人为,遂报警。
为查明起火原因,对车上残留物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货物内混有遥控爆燃装置,车辆着火系人为启动装置所致。
经侦查实验,发现此类装置引爆距离在200米以内,于是对案发时大货车附近200米内的车辆展开排查。结果发现,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自郑州全程尾随该物流车,并多次更换车辆号牌。办案人员从车牌入手,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据查明,被烧毁货物的物流公司老板刘某过去在曲良杰的物流公司打工,后来自己单干,也开了家物流公司。刘某精明能干,业务越做越大,超过曲良杰,双方竞争激烈。案发前,曲良杰因手头紧向刘某借钱,刘某没答应。曲良杰认为刘某不给面子,想“教训”他,于是伙同曲建华、曲珍渠购买了带遥控爆燃装置的冷烟花,进行试验,伺机作案。
案发前,三人将该装置藏在、电脑主机等物品内,并委托他人送到刘某在郑州的货运部发往唐河,后驾车跟踪。三人在途中引爆爆燃装置,致物流车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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