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转手卖单 客户交两次运费

杜先生将7个纸箱交给北京日月顺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简称“日月顺通”)托运,当面签订合同结清550元运费,但当货物到达目的地武汉,他却被实际承运的北京京楚物流有限公司(下简称“京楚”)告知需再交300元才能提货。终,为了能提货,消费者决定补齐200元差价,并已向运输管理部门投诉日月顺通。

货到还要交钱

杜先生说,近日他从北京往武汉搬家,寻找物流公司时经朋友介绍选定了日月顺通。4月10日他联系寄件,工作人员上门时,他将7个纸箱交付后当面结清550元运费。但4月12日,他接到京楚电话通知,对方称货物已到达武汉,需要他再支付300元运费才能提取。

杜先生对此感到意外,“京楚说他们接到的单子写的‘到付’,是日月顺通把我的东西倒手给他们,但没给运费,让我自己交,如果直接找他们运,300元就够了”。他回忆,该工作人员称若不前去交费,货物将被发回北京。

在杜先生出示的单据上,北京晨报记者看到付款方式被勾选为“已付”,运费和合计栏均填写550元。“我记得早和日月顺通谈是820元,后来砍到550元”。

日月顺通售后负责人刘先生就此事称,杜先生是在工作人员上门后“突然变卦”,仅支付550元,“我车都出了,不可能空回,出车费也不给,所以只能先装货拉走”。但他承认,当时并没有说后续还需支付270元人工、打包费等,也没有开具额外单据。

京楚武汉分公司负责人吴女士说,日月顺通以个人名义将货物送至京楚站点要求发货,京楚起初不知日月顺通和杜先生之间有托运关系。

消费者已投诉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致电日月顺通的刘先生,对方称终让步100元,共收取杜先生750元,其中300元付京楚运费,日月顺通收取450元。他坦言,尽管单据写了“北京至武汉”,日月顺通实际承运的却只是北京市内从杜先生家到京楚仓库的距离,这450元为上门收件、打包搬运和送件发货的费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分析,托运人杜先生和承运人日月顺通已签订托运合同,按照通常理解,550元即为全部运输费用,杜先生被额外索取费用时,可要求日月顺通承担违约责任。

截至发稿,杜先生称已决定补齐200元差价提取货物,但已就日月顺通的行为向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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