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说,今年元月10日上午10点左右,他被老板陈先生聘为司机驾驶大货车,在黄石开发区汪仁镇后面的一家碎石厂拉碎石,在汽车排队时,他下车行走滑入一个无明显标识、丛草覆盖的废窑洞,导致全身多处受伤,住院47天。受伤后,陈先生支付了2000元医药费。后经鉴定,李先生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过多次,未能达成一致。今年6月,王先生以身体被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陈先生告上法庭,索赔损失24.5万余元。
原来,王先生是替朋友朱先生顶班的。朱先生介绍,陈先生是他老板。今年元月6日,其母亲去世,他于是向陈先生请假两天,陈先生随后请王先生替朱先生顶班两天。
那么,王先生是如何掉进废窑洞的呢?王先生昨告诉记者,废窑洞离他停靠的货车不远,当时他是下车撒尿,但窑洞旁边是杂草,他不小心就滑到窑洞里去了。
对此说法,陈先生却不予认可。陈先生说,窑洞与货车之间有一人多高的石堆,是王先生自己翻过石堆跑到窑洞附近的,对于事故,他没有任何责任。陈先生的代理人黄石磁湖法律服务所主任陈敬义告诉记者,事发后,他去测量了一下,发生涉事窑洞有8米深。陈敬义说,陈先生与王先生之间应属雇佣关系,但王先生跌入窑洞摔伤是否是雇佣导致的后果,值得商榷。
目前,该案还待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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