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贺某在房县一家快递公司工作,主要从事快递投送与顾客直接打交道,由于工作辛苦且枯燥乏味,没过多久贺某便开始厌倦了这份工作,在工作期间自由散漫、我行我素,迟到早退更是再平常不过,而且在对待顾客时缺少工作热情,公司接到多次顾客举报,结果刚刚上班几个月便被公司“炒了鱿鱼”。
被辞退后贺某心有不甘,由于对送货流程以及收付款程序熟悉,不安分的贺某开始在这一块动起了“歪脑筋”,今年6月21贺某以找老同事聊天为由来到快递公司,趁机将一件标注为货到付款业务的包裹取走,并从电脑上将此包裹的登记信息删除,随后以快递公司名义将货物送到顾客手中将货款取走。
拿到货款后贺某随即失联,没过多久快递公司便接到对方反映未收到货款的提醒。经过查账,发现正是贺某取走的那一件包裹的款项,由于公司无法联系贺某本人,终选择了报警。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8月26日认为风声消散后的贺某返回房县打探消息被抓获。经审讯,贺某对取走货物私自收取货款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起初贺某抱有侥幸觉得这两天手头上紧先把这些钱装起来用两天再补上,结果没过几天所有的钱被他挥霍一空,自己手上也没有钱来填补这笔货款,终选择了逃跑。
目前,贺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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