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称,广东省佛冈县男子郑某和老乡冯某均系东莞某快递公司员工,负责东莞市虎门镇站点至佛冈县站点专线的快件运送业务。今年3月,郑某与冯某经预谋,在虎门镇陈村快递分拨仓库工作期间,趁扫描员不注意,将应送往韶关、英德等地的快件偷装上其二人的货运车辆,分3次共盗走快件7个(内有苹果牌手机、导航仪、平板电脑等财物一批,总价5000多元)。
4月3日,快递公司发现快件被盗,后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郑某二人有作案嫌疑,遂报案。同日,公安机关在快递公司抓获郑某二人,并在两人住处缴获部分涉案财物。破案后,上述财物均已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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