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人胡先生今年36岁。去年11月,他和朋友赶到上海分公司,结识了华东地区负责人汪某,咨询加盟事宜。
汪某称,加盟费用只要28200元,但要另交12万保证金。等店面正式开张后,12万元会退回。胡先生很看好物流业的发展前景,当天就签了合同。
回到永康后,胡先生先将加盟费28200汇到物流公司的账号。又过了2天,汪某向胡先生催要保证金,并用微信发来一个银行卡号。
这次发来的卡号与之前的不一致,汪某解释,这是杭州分公司的卡号。虽然心存疑虑,胡先生还是凑齐12万元打了过去。
今年1月份,胡先生的店面已经装修好,他联系了汪某,让他将之前的12万保证金退回。没想到,汪某一直找借口推托,后来连人都联系不上了。
2月16日,胡先生到派出所报了警。永康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42岁的汪某是杭州淳安人,的确是这家物流公司华东地区的负责总监。
不过,汪某通过微信发给胡先生的银行账号是一名27岁的汪姓女士的。
据悉,汪某离异后,认识了汪女士,两人相恋多年,不过年龄相差太大,汪女士家人一直不同意这门婚事。
汪女士很坚持,平时还经常拿钱给汪某,让他周转生意。
去年底,汪女士生了一场重病,花了不少钱。为了筹钱应急,汪某就利用自己华东地区总监的身份,私自向胡先生收取了这12万元保证金。
目前,汪某已被永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胡先生12万元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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