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寄苹果手机丢失 法院判快递赔七千元

大三学生小李(化名)给同学代买了一部苹果6手机,通过青岛某快递公司寄送到潍坊,结果同学打开包装发现手机不翼而飞。由于没有保价,小李找到快递公司,对方只愿赔偿500元。无奈之下,小李向崂山法院提起诉讼,崂山法院一审判决,青岛该快递公司赔偿小李手机款5000多元。不过,近日,青岛某快递公司不服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快递的苹果手机不见了

昨天,小李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过程。今年1月份,在高中同学的要求下,小李在一家网站上给同学买了一部苹果6手机,并且分16个月来分期还款。

随后,小李就到学校的快递代理点办理快递,快递费是10元钱,写完快递单后,有快递员来收货,包裹就被送到青岛某快递公司。“天晚上6点多,高中同学给我打来电话,说是潍坊某快递公司送达的包裹中没有手机,只有数据线、充电器和耳机,所以他当场拒收包裹。”小李说,当时他在代理点称重包裹是0.5千克,包裹退回来是0.32千克,丢失的0.17千克恰好是一部苹果6手机的重量。“出现这件事后,高中同学事后还责问我,现在我们关系都闹僵了,我现在也很郁闷,手机怎么就丢了呢?”小李告诉记者,出现这件事情后,他找到了青岛某快递公司来处理此事,前后花费了20多天时间,因为自己当初没有保价,快递公司只愿意赔偿500元钱。

“为了买这部手机,我花费了6000多元钱,快递公司只赔偿500元钱,我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就到崂山法院起诉了。”小李把青岛某快递公司、当天接货的快递员以及潍坊快递公司告上崂山法院,要求赔偿6000多元钱,还要承担诉讼费和误工费500元钱。

法院认定快递公司负全责

崂山法院审理了这起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庭审时,快递员辩称,小李是在代理点办理的邮寄,小李将东西交给代理点,自己并不知道里面东西是什么。青岛某快递公司答辩,代理点收到后正常操作,称重0.5千克,发到潍坊公司后收件人拒收,退回重量是0.32千克。潍坊某快递公司答辩,包裹到公司后,收件人出具证明说外包装完好。

崂山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交的邮寄单据,可以认定原告同被告青岛某快递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称该货物是苹果6手机,但原告提交的邮寄单据中并未列明货物的名称。为证明主张,原告提交了网上还款记录、购机、快递公司内部联系单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青岛某快递公司辩称,因被告未书写邮寄内容,不能证明其交寄的是苹果6手机。崂山法院认为,鉴于青岛某快递公司理应在收到原告交寄货物后对其检验而未检验,对此存在过错;综合原告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原告交寄的是苹果6手机。现因该手机丢失,原告要求被告青岛某快递公司赔偿手机款,其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崂山法院认为,被告赔偿的损失,应以原告实际购机而产生的金额为准,故被告应当赔偿原告5000多元。原告主张了误工费,但其并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不能予以支持。

市民在收寄快件方面一旦与快递企业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各大快递企业公布的统一客服热线,与快递企业协商沟通,也可以拨打12305投诉电话,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市民寄送物品丢失后,要保存好,与快递公司协调不好的,可以投诉到市邮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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