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10点多,雨湖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朱志力带领、协警在砂子岭处设立关卡,对过往厢式货车、危爆运输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检查中,拦下了一台牌号为湘C5B3的轻型货车,打开车厢后,发现里面装有液化气小罐26个,每罐13公斤;大罐2个,每罐50公斤。
,这辆货车上没有贴任何危化品运输的标志,48岁的驾驶人周某虽然持有A2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运输危险物品机动车的资格,车辆也无任何手续,是相当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场依法对车辆暂扣,并将驾驶人周某带回雨湖大队做进一步的审查,当天下午移交到雨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经过审查,周某是雨湖区姜畲镇人,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他在雨湖区长城乡李某经营的百江罐装液化气店内工作,专为市内某高校食堂提供液化气。周某和李某两人在明知运输危化品需要资质,但周某并不具备资质,又未办理相关运输手续的情况下,李某仍冒险让周某驾驶厢式货车跑运输。
经过警方传唤,李某随即到治安大队投案,警方已将两人依法行政拘留。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