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凌晨2时许,山东籍司机刘师傅驾驶车号为鲁Q·8691A的拖挂车驶出高速公路兰州东出口收费站时,收费站的计重器显示计重56吨多,需交2910元过路费。刘师傅怀疑该收费站磅秤有问题要求复秤,但遭到拒绝。
“电子磅秤是质监局检测过的,我们只能以电脑显示的吨位和收费计价为准。根据规定,我们这里不能复秤,你对结果有异议可以拨打柳树收费管理所举报投诉电话。”面对工作人员的解释,刘师傅等人表示不能接受并将车倒出收费通道,停放在路边匝道处与收费站交涉,直到天亮还是未果。
13日上午在现场刘师傅向记者出具了沿途西安、甘肃崆峒山等收费站的交费,上面显示崆峒山收费站计重54.9吨,交费290元钱,西安等地根据路程长短分别为185元和330元,吨位也未超过55吨。刘师傅介绍,他们从山东临沂出发,运输的41.74吨,车身自重13吨,总共54.74吨。
据兰州东收费站工作人员范女士介绍,出现这种情况,涉嫌的可能性很大,应该以电脑计价和显示吨位为准。“应该是不成弄巧成拙造成,估计是跳磅了,这一切全程都有监控视频为证,可以随时调取。”范女士向记者表示。据介绍,跳磅是指车辆在行驶到收费车道检测磅前,司机故意将车辆前轮轻压在检测磅的前沿,然后加大油门猛然加速使车头在瞬间跳起,以减少轮胎与检测磅的接触面,达到减少整个车辆总重的目的,如果失败则会增加吨位或者显示出本身的吨位。
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柳树收费管理所举报投诉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1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接到刘师傅电话称,因收费管理所无人出面解决此事,无奈之下他们只好交了2910元钱的过路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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