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倒卖个人信息获刑15个月,这件事千万别做

快递员泄露客户用户隐私屡屡见诸报端。近日深圳中院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做出了二审判决,一名在某速运公司工作的员工宋某向他人出售公司内部账号密码,导致二十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宋某获刑一年三个月。
 
1、贩卖20万余条个人信息获刑
据广州日报报道,自2015年8月开始,被告人宋某某利用其系湖南省长沙市某速运有限公司员工身份,顺丰快递价格,航空快递,单号查询快递查询,平安达快递单号查询,申通快递客服电话,获得同事的公司操作平台员工账号和密码后,与自己的VPN权限与公司账户、密码一同提供给另一名被告人曹某某。
其后,曹某某通过外网登录了该速运公司的VPN服务器,访问运单查询系统,并下载了大量的客户运单信息。
然后,曹某某把这些客户运单信息交由另一被告人李某某贩卖获利。一名网店老板黄某则以人民币10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00万条,用于发送信息宣传其网店。
截至被抓之日,宋某某收取曹某某给予的报酬38000元,曹某某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60000多元,李某某分得约5000多元。最终,宋曹李黄四人均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获刑。
其中快递员宋某某获刑一年三个月,曹某某获刑两年,李某某获刑11个月,黄某则被判缓刑。4人被处罚金三万元到五千元不等。
2、非法获取50条以上个人信息将获罪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司法解释明确,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敏感信息和重要信息之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六)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办法针对“内部人员”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做了特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张邓敏解释,这意味着,快递企业或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入刑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而且比一般人更低,汇通快递查询单号查询,百世汇通快递,中通快递单号查询快速,中通快递投诉电话,只需要达到《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比如一般主体提供50条“敏感信息”可入罪,但如果是快递从业者提供25条“敏感信息”就可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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