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去何从电动车
2011年5月26日,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布了《关于在深圳市部分区域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通告》,决定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每日0时至24时,依法在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这就意味着深圳大部分地区将开始禁止电动车上路。这对于与电动车相关的行业都将产生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以电动车为主要运输工具的快递企业,点击以下链接观看经济半小时特别节目《何去何从电动车》。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快递今日最新新闻【今天最新新闻】:转载请保留新闻快递网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