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目标很明确吸引航空货运市场主体开行以成都为核心通达全球的全货机航线,鼓励航空货代企业在成都建立国际货运转运(分拨)中心,进一步促进航空货运中转业务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商务部正式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到要将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通第五航权航线,成都正是试点之一。
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对成都而言,航空货运枢纽的打造,或许将是这座内陆城市破局地理格局的又一新棋。
鼓励开行全货机定期航线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成都航空货运量居中西部第一,明年成都又迎来天府国际机场的建成投运,届时双机场年货邮吞吐能力预计将达450万吨。
此次,成都针对在成都机场新开国际(不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线的航空公司,将依据成都航空货运枢纽航线网络发展规划、全货机定期航线航班情况和市场难易程度等因素,给予航空公司为期三年的财政奖励——
在开航培育期第一年,新开洲际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30万—50万元/班的财政奖励,新开亚洲全货机定期航线给予5万—20万元/班的财政奖励;开航培育期第二、三年财政奖励原则上为第一年标准的80%。
,成都对加密航线、以及未享受市政府补贴的国际(含地区)全货机定期航线,在航空公司保持现有航线航班数量不减等情况,也将给予相关奖励。对战略性国际全货机定期航线、特别重要急需货运航线和重大招商项目涉及大宗商品运输任务,经市政府专题研究确定奖励标准后,由市政府给予财政奖励。
鼓励向成都机场集货
值得注意的是,《扶持政策》还明确指出要鼓励航空货运市场主体向成都机场集货,意在“促进航空货量、中转货量增长”。
其中,包括对航空公司利用国内全货机航班和国内客运航班经成都机场进出港的国内货物增量市政府给予财政奖励。对航空公司在成都机场库区内实现中转的国际(含地区)货物市政府给予空中转联运的财政奖励,成都也明确了奖励标准国内转国际、国际转国内、国际转国际的中转货物2.0元/公斤。
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对货代企业或贸易企业利用成都空运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植物种苗、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药品、生物制品、水果、肉类、国际邮件)的进口特殊货物,市政府给予货量奖励,奖励标准1.0元/公斤。
鼓励新设基地货运航空公司等
对在成都机场新设立的基地货运航空公司,成都也将提供一系列奖励——
比如,根据其全货机机型和运力投放能力等情况给予一次性落户财政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万—2000万元。
又比如,市政府给予新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配套建设项目供地保障,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给予项目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对在成都机场新设立年度航空货运处理能力20万吨(含)以上的国际航空货运转运(分拨)中心,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落户财政奖励,奖励标准为2000万元,并给予供地保障,所在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给予项目建设优惠扶持政策。
,为提升空港口岸作业效率,减免口岸及货站操作处置费用,成都还将对进出成都机场的国际货物的操作处置费用分别给予进港国际货物0.15元/公斤、出港国际货物0.2元/公斤的市财政补贴,保持成都机场航空货站的收费标准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极推进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航空货站功能前置至空港国际快件中心和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实现航空口岸一体化营运工作机制,免除企业在空港国际快件中心和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办理业务的全部费用,市区两级财政按照8:2比例共同分担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