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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ETC通过票根APP可以开电子票,按不同的路段分别开票,有的金额仅1元。以江苏高邮到南京为例,往返高速路程100多公里,收费100多元。需打印8张电子票,A4纸要用8张。报销凭证厚厚的一叠。严重浪费纸张。建议相关部门解决。
您好,收费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是分段建设再逐渐连接成网的,经营管理单位不尽相同,所以发票开具单位多元。ETC用户可通过全国统一的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财政电子票据。依据相关财税政策规定,ETC客户一次通行涉及多家经营管理单位所辖路段的,需分别开具多张电子票据。由于传统入账报销需要纸质会计凭证,ETC客户下载电子发票后需要逐张打印,会给用户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带来不不便及工作量增加。
为提升水平,规范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财务处理和增值税抵扣,我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发布《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24号)从5月6日起,通过提供电子票据汇总单、明确电子票据可直接入账报销等方式,实现多次通行、一张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入账报销,最大程度便利ETC客户。在开票时间方面,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费的,可在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第7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ETC预付费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陆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不征税发票。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票问题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查验和抵扣等税务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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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船长家属是否可以随船或者登船看望,不需要船员证书?
您好,一、关于“家属随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加强非客船乘载船员以外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海船舶〔2012〕685号)有明确规定“国内航行的非客船乘载非船员应充分考虑船舶救生设施乘客定额,在船船员和非船员总人数不得超过救生设施乘客定额。任何非客船乘载非船员人数不得超过12人。油船、气体运输船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禁止乘载非船员。未成年人乘载非客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陪同并负责其在船期间的安全。”
,根据文件要求,只要船舶不属于油船、气体运输船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且船上救生设施和舱室满足要求,内河船员家属可以随船且无需持有船员相关证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现有的内河船舶普遍舱室较少、住宿条件恶劣,且船上空间狭窄、机器设备较多、甲板面一般没有舷墙或护栏,未经过相应安全培训的人员在船上活动,极易发生失足落水、意外受伤等事故,近年来,全国各地随船探亲人员死亡失踪事件和小孩失足落水事件屡见不鲜。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着想,海事部门不建议船员家属尤其是未成年人随船。
二、关于“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家属登船看望”问题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及海事规范性文件对“国内航行船舶船员家属登船看望”没有禁止性条款,法无禁止即可为。,家属登船看望时,船舶通常处于靠泊码头或者锚地锚泊状态,登船过程存在较多的安全风险,家属登船看望船员需注意自身安全,进入码头应经过码头经营人的同意,并遵守码头的安全管理规定,乘坐交通艇登船的要搭乘具有正规手续的船艇并穿着救生衣。在船上活动需要遵守船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运输船对外来人员登船具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如需登船应经过船长审批。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关、边检和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疫情防控政策,船员家属随船或者登船看望还需要遵守航运公司、海关、边检和港口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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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道路经营许可证丢失,需要登报后再补吗?
您好,《关于修订印发《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中对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发、补发”的要求中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需补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并在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申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发新证,并重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