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快递员还是不打招呼就把快件放代收点?”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下称快递新规)正式实施,对快递投放、实名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市民纷纷反映,根本没感觉到变化,这是为何?对此华龙网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快递新规实施第9天 效果如何?
5月9日,新规实施第9天。
家住渝北区北城国际中心的陈女士手机突然收到两个来自快递柜的取件码,提醒她买的快递已被放入快递柜,请尽快去提取。还在上班的陈女士纳闷了,“快递新规定不是要求快递员要送到我手里吗?即使我不方便也应该先询问我之后再放入快递柜。”
但事实上,两家不同的快递公司,两个快递员都没有事先询问陈女士,而是直接把快递存进了快递柜。
对于陈女士的疑问和烦恼,另一位住在江北区华润中央公园小区的秦先生也感同身受,“小区菜鸟驿站货满为患,每次下班后取快递,要排至少半个小时的队,我每次网购,都要备注写明不要放代收点,但快递员一直视若无睹,现在新规出台了,我以为会好一些,谁知道根本没变化!”
快递柜、代收点、菜鸟驿站等最初是方便消费者受收货不便时可以自行选择的代收点,但如今它已经成为快递公司“默认”的收货地址。这种行为不仅忽略了收件人的验收权,还经常产生由收件人买单的“快件保管逾期管理费”。为此,快递新规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但很显然,新规在执行中遇到了阻力。
记者随机走访了重庆主城的多个小区,大部分快递员除了特大件以及寄件人要求必须开箱验货或进行保价的快件会送达至客户手中外,其他一般快件仍被直接送入了小区“代收点”“快递柜”。
以陈女士居住的渝北北城中心社区为例,经调查 ,市民普遍反映,仅有京东以及顺丰会联系客户选择是直接将快件送至客户手中,还是听从客户反馈放入至“快递柜”“代收点”。
而在小区代收点,记者蹲守了一个上午,快递投放高峰时段,800-900,多家公司快递小哥陆续前来投放快递,记者注意到,除了极少数快递员,大多数并未与顾客沟通,而是直接批量投放至代收点。
落地遇阻力 是谁在不遵守规则?
为何不按照新规执行?记者走访多家快递公司和快递员,试图找出原因。
顺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五一”施行,公司内部在节前就安排对所有经营网点的员工进行连续的培训、宣导,对规范操作流程进行强调,内部也安排专人进行跟进和监管,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员工,均按照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者随后致电多家快递公司,回复均与顺丰一致,称已经严格按照新规执行。但实际走访的情况,却和这些快递公司表述的不太一样。
作为直接执行者,快递员怎么说?
快递小哥卢超(化名)向记者吐槽“以前放在快递柜代收点,只需要跟老板确认一下货物就可以走了,又节约话费又节约时间。现在按照新规执行,一个个打电话和收件人确认,挺耽搁时间的,原来一天可以送两百多个,现在一天只能送一百多个,收入少了,公司话费补贴还没涨。”
另一位快递员程顺则很直白地说,“我知道新规,但确实没空一个个去打电话确认,大多数客户其实也不在意,万一有人较真投诉,只有自认倒霉,一天多送点,交罚款也愿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直言,新规难执行,跟快递行业发展模式有关,“新规里的投放要求,对于直营的快递公司来说,执行起来问题不大,但对于另一些加盟的快递网点来说,则可能遇到很多阻力。比如总公司要求按规定来,加盟点为了自己的短期利益阴奉阳违,这并不鲜见。很多加盟网点跟这家快递公司干不下去了,换个牌子继续干。”
新规落地难如何解决?主管部门称后续会公布监管情况
新规执行难,主管部门是否会出台具体措施来督促落地执行,进一步规范快递行业?
记者辗转联系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其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快递暂行条例是我国首部针对快递业实施的条例法规,国家以及政府对物流业的兴起非常重视,任何新规新法的实施都有其施行过程,我们将会对新规的实施监管情况在后续对外进行公布。”至于具体什么时候公布、又以何种方式监管,该负责人未做介绍。
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官网投诉效率较高
既然新规落地难,消费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除了拨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还可直接向国家邮政管理局申诉网站(ssz.spb.gov./)进行投诉,或拨打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投诉流程如何?网站官方介绍称,此投诉系统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投诉所有省区的快递公司。注册完成后,按照表单填写申诉。工作日内,一般第2天省一级的邮政管理局会打电话过来核实情况,一般第2天下午/晚上或者第3天,当事的快递公司/网点会给投诉人打电话沟通处理。
专家新规要考虑利益各方诉求
政策再好,不能落实也是枉然。
对于一些新规难以落地的原因,重庆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部部长康庄告诉华龙网记者,主要是因为一些规定有内容,却无明确的实施主体和有效监督机制,或监督成本太高。部分新规在出台前未有充分论证,本身不符合实际。,部分新规只考虑了管理部门的工作便利,没有考虑利益相关各方的诉求,结果导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康庄认为,一项政策规定要想有效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博弈之后的均衡结果,并且要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和简明易行低成本的监督机制,让相关各方自觉自愿地遵守和执行,而不是只“坐在办公室想”。
延伸看上去很美 多个法规成“僵尸条文”
事实上,像快递新规一样难以落地的,还有许多。
比如“禁烟令”,早在2011年5月1日,原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就开始施行,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禁烟令”实施至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状况十分普遍,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现象并未明显减少。
又如“同工同酬”,2017年7月1日起,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为加强操作性,人社部又针对劳务派遣法条进行细化并发布了征求意见稿。,现实中“同工难同酬”现象比比皆是,让这一项对老百姓大有好处的政策福利难以“激活”。
再如“高温权益”,我国早在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2012年四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但记者了解到,防暑降温措施实行58年以来,始终缺乏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处罚细则,各级政府的防暑降温规定在基层的执行力往往大打折扣,甚至无人理会。
记者手记好政策不能沦为一纸空文
犹记得快递新规出台时,一片叫好声,但如今开始实施了,消费者却并未感受到好处,反而纷纷抱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在法之必行”。
近年来,关于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养犬管理的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等一大批法律法规,尽管出台之时获得不少掌声,却因无法执行而在事实上被悬空。
正如康庄所说,好的政策必须考虑到各方利益,而不是只顾管理部门的方便。在出台法律法规时,既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来确定立法方向,也要强化立法论证,避免闭门造车,这才能制定出符合社情民意、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良法善法,不让好的法律法规沦为僵尸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