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快递员才肯送货上门 快递新规能治不?

都说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但自从有了快递柜这货,最重要的男人却骤然少了一位,这让很多人很不高兴。 

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从此之后,快递员必须将包裹送到用户手上,如果要托管在其它地方,要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条例》的出台让很多人重燃见到快递小哥的期待。 

昨天,离《条例》实施正好一周,当记者在朋友圈发出“有没有人在这一周因快递小哥没有送货上门产生矛盾”这条朋友圈后,短短几分钟,就收获各种花式“经历”,怨气之大,怨念之深,可以说对这位男人的“爱”表现得十分深沉了。 

消费者怎么和说好的不一样? 

《快递暂行条例》是国内第一部针对快递行业的行政法规,它对“快递实名制”“送货上门”“快递柜”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但记者发现,不论是媒体还是消费者,大家最关心的还是“送货上门”,选快递就为图方便省事,没什么毛病。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在朋友圈发出调查,立马就收获一条怨气重重的评论,这位朋友说,从没碰到过送货上门的快递员。这条评论得到了一致赞同,大家给出的回应是,快递员要么不经同意就放在保安室,要么放在快递柜。“虽然快递柜挺方便的,有时候会忘记去拿,有些快递柜超时还会额外收费用。” 

另一位女性朋友高小姐则说出了自己前几天的“血泪史”她在网上买了一箱水果,属于生鲜食品,“平常的快递件也就算了,放在快递柜无可厚非,但生鲜物品还是希望能送上门。”这个要求遭到了快递小哥的无情拒绝。于是高小姐一咬牙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给对方十块钱“辛苦费”,对方一口答应,欣然送货上门。 

尽管糟心,但对这段经历,高小姐看得十分通透,“投诉没用,换一个小哥还是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给送上门,其实就是钱没到位。” 

快递员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怎么《条例》出来了,还是和说好的不一样? 

“在我们网点,快递员刚来工作的时候都和他们说得很清楚,必须送货上门,但他们自己怎么做,我们也管不了太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快递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平均每位快递员一天要送的件数不算多,也就一百多件,有的快递员每天要送两百多件,工作量大,要完成的话就得依靠快递柜。“有些小区进出还需要验证身份,查得很严,快递员就不愿意送货上门。”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ems和顺丰,其他快递企业的送件价格已经压得很低,差不多平均每件一块多,正如高小姐所说“钱没到位”,在送件的服务上难免顾此失彼。据邮政管理局给出的相关数据显示,《条例》实施这一周,对于“送货上门”的投诉,针对ems和顺丰较少,但对三通一达百世等快递企业就比较多。 

“其实有的消费者也懒得投诉,快递员送到柜子发个短信,大部分石沉大海,大家心照不宣,没有为难。” 

管理部门新生事物出来解决有阶段性 

据记者了解,《条例》实施一周后,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收到关于“送货上门”的相关投诉是768件,去年同期(2017年5月1日至7日)是759件,不减反增。 

“一方面有些快递员嫌麻烦,个别为了一元的派送费不情愿;另一方面劳动力不足企业管理难,以罚代管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时间不长,新生事物出来解决有阶段性,不一定能一蹴而就。 

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认为,按照快递单上背后的协议,快递企业必须“送货上门”,管理局会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处置。“我认为这个规定会倒逼快递企业会优化配送方案,不论是分拣流程、物流配送还是人力成本,都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压缩成本。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其实也是督促快递企业转型,提升服务质量。” 

据悉,省邮政管理局已经准备在下周召开会议,召集快递企业重申《条例》的执行问题。“我们还是会将《条例》执行到底,相信企业能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