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室代收的快递
取快递要收1块钱,只有租客需要给钱?成都市青羊区下同仁路30号院的租户张女士称,日前,她在小区门卫处取包裹,在告知门卫她是租户身份后,曾被对方要求支付1元钱。
“为什么业主和租客区别对待,这一块钱该不该给?”对此,门卫冯大爷称,这是他的个人行为“每天十几件快递堆在门卫室,不仅占地方,丢了我还要赔偿。”冯大爷说,业主也要收取1元钱的取快递费用,不过租户是当天取快递收取一块钱,而业主则是隔夜取快递收取一块钱。
租户
取快递要收1块钱,租户和业主区别对待?
6月20日下午7点过,张女士下班回家,在门卫处取了纸盒快递,门卫走进询问张女士,得知她是租户,便要求其支付取快递费用一块钱。
“门卫当时问我,住几栋几单元,是本地居民还是租户?”据张女士回忆,她回复自己是租户后,门卫便要求她支付一块钱快递费。“以后要给一块钱哈,这回就算了,下次要记得。”
“自己的房子取快递不用给钱,租房子就要给钱?”租户杨女士质也疑,租住户同业主一样,每月也按时交纳了物业费,为什么“区别对待”?她认为,物管费包含代收快递服务费,门卫收取快递费涉嫌重复收费。
据张女士介绍,她是一名90后,租住在成都市青羊区下同仁路30号院已经4年了。在她租住期间,门卫已经换了三位,现在的门卫刚到半个月,名字年龄都不详。
门卫
业主和租户都收,但收费标准不一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青羊区下同仁路30号院。在现场,记者看到一个只有大约5平方米的门卫室里,堆放着大概20来件快递包裹。
针对于张女士的说法,小区值班室门卫老冯也很无奈。“我每天看门到半夜12点,收包裹真不是我的分内事。”冯大爷说,小区有800多位住户,只有他一个人负责看门和收包裹。“我本来就没有义务帮收快件,收取费用是理所应当的。”
“我收一块钱与物业公司无关,是个人行为。”冯大爷告诉记者,而且收取一块钱也是负责代看管,“如果包裹丢失,我要负责赔偿。”
而对于租户同业主的“区别对待”,冯大爷解释,都是收取一块钱。“租房子的,快递上午到的,上午没来拿,下午来拿收取一块钱。业主的快递过夜了,第二天来拿收一块钱。”对于租户当天取快递收取一块钱,而业主隔夜收取一块钱,为何区别对待?冯大爷表示,他在上一个小区看门也是这样子的,自己“延续”了之前的做法。
冯大爷说,他才刚来一个月,就因为快递收费的事情“扯皮”,“以后不会帮租户代收快递了。”
“物业没有义务帮住户代收包裹。”记者联系到了下同仁路30号院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他表示,物管和业主签订合,并没有明确代收包裹业务。而对于门卫收取一块钱快递费用一事,该工作人员没有给予解释。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李跃 摄影报道
律师说法
租房者应享有和业主同等的权利
“租房者应享有和业主同等的权利。”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认为,对业主的快件当天不收费,对租户的快递则没有这样的“优惠”,这带有歧视性意味,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平等消费权和公平性,这种做法应当迅速予以纠正。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逢逢表示若业主或租户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包括门卫代收快递费,且门卫职责包括代收快递的,业主或租户有权拒绝支付额外代收费;但若物业管理费不包括代收快递费,在未经过业委会同意,未通知全体业主或租户的情况下,门卫擅自代收快递且收取代收费也是不合法的。基于上述原因,门卫根据租户和业主的区别来确定代收快递收费标准无法律依据。
陈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在未经过收货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快递放在门卫处,收货人有权拒绝此种收货方式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