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增值税
在6月22日举行的第34 届东盟首脑会议晚宴结束后,马来西亚总理发表讲话指出,政府的税收一直在减少,因为在线业务正在影响其他业务,电商的发展导致了许多实体店关停。直销让税收变少了,而且这些税收也会流向生产地国家,马来西亚没有得到任何收益。
东盟领导人建议电商税至少收取利润的一半以上,且税收也将有助于政府评估在线业务的利润额。此前,2017年马来西亚前任总理任期内曾公布了对外国供应商的数字服务征收商品和服务增值税(GST)的计划。,去年5月9日新任总理上台后废弃了这一决定。当时马来西亚海关总署署长预测,“数十亿林吉特(税收)”可以“轻松”从数字经济中获取。
目前,马来西亚正在修订税法,特别是关于GST的部分,以便向在马来西亚提供数字服务的外国公司征税。
马来西亚的数字税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财政部副部长称马来西亚政府计划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征收6%的数字服务税。他表示,与其他几个国家的税率相比,马来西亚的数字税税率是最低的。
有人指出,即使数字服务供应商在其他国家,政府仍有权执行法律,因为经合组织国家之间存在政府对政府(GTG)间的合作。这种合作使政府能够对拒绝缴纳服务税的外国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新加坡将于明年1月开始对数字服务实施GST
无独有偶,不只是马来西亚,新加坡财政部长在他的2018年预算演讲中指出,政府有意向数字服务征收GST。2018年年底新加坡颁布了一项关于数字服务税收的法案,新税将从明年1月开始生效。GST将适用于跨境B2C和B2B数字服务,预计每年税收约为9000万新元。
如果新加坡非GST注册用户的全球营业额和数字服务价值分别超过每年100万新元和10万新元,那么外国数字服务供应商和包括应用商店在内的电子平台运营商就要支付GST。
目前,从海外供应商处购买的咨询和营销等服务不受商品及服务税的限制。当地消费者在从海外下载应用也不支付GST。这一变化将确保外国服务和本地服务得到同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