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消息,新宁物流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
据公告显示,2019年5月10日,王雅军、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锦融”)、曾卓与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振越”)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宇物流快递、阳光快递、勤诚快递、中外运快递、约定南通锦融、曾卓分别向京东振越转让公司21,561,383股股份、8,217,758股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2019年7月11日,上述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已完成2018年度权益分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97,791,41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46,687,115股。2019年7月12日,基于曾卓对王雅军在公司经营方面的信任和信心,为支持和巩固王雅军对公司的控制权,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新宁物流方面表示,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由王雅军、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王雅军、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卓。
具体而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王雅军控制的锦融投资、南通锦融、广州程功及王雅军自身将合计持有公司63,215,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加上其一致行动人曾卓所持有的公司36,979,914股股份,王雅军合计可控制的公司股份为100,19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
新宁物流方面还强调,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