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安全监管面向新改革

 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条例》起草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3个配套规范,并在其官网上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能经营散装食品,乳制品也可能被止通过交易。

散装食品售乳制品网购规定模糊

按照新修订的《条例》和《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4月1日起,北京企业的经营项目将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

而在《条例》的另一配套文件《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第33条中明文规定了无店铺商家不得销售散装食品无店铺商家“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预包装食品可以销售,散装食品不得销售。而对于三大类食品中的另一类乳制品,《条例》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国际商报记者近日致电主营食品的1号店相关负责人,询问散装食品是否将在该网站售,该负责人表示“1号店并未出售散装食品。”

记者随后在1号店网站搜索关键字“散装”,返回结果中由1号店自营的产品中未发现散装食品,个别品名中有“散装”字样的产品多为糖果,每颗都进行了独立包装,只是未装盒或装罐,但由1号商城(C2C性质)供货的产品中,仍有散装干果在售。

销售乳制品的网商反应则更为平静。国际商报记者就此问题询问主营母婴用品的“红孩子”淘宝商城官方旗舰店,客服人员称“暂时还未接收到任何书面文件的通知,如有相关通知,我公司会按照规定执行。”

另一位地址在北京的淘宝进口奶粉卖家则告诉记者“4月1日以后仍然会正常销售。”

网购食品应尽快规范化

“网购食品安全的问题,堵不如疏。”商务部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赵萍对国际商报记者说。赵萍表示,虽然从目前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网站购买的品类看,食品并不是排名靠前的,但随着消费者对网购认知度越来越高,网购食品的量必然越来越大。“所以未来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一定会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领域。由于网络买卖行为的特殊性,暂时采取一些"堵"的手段是迫不得已,但疏导才是治本的方法。网购食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售不是根本目的。”

赵萍认为,想要使网购食品尽快规范化、固定化、法制化,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应完善网络食品的准入制度。“网店经营者同样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赵萍说。关于这一点,此次的《条例》中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无店铺食品经营等业态方式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应借鉴线下食品安全的经验,但不是照搬。赵萍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可以借鉴我国海关在进出口贸易中已经实施的"电子海关""电子围网"等经验,探索此领域的电子化监管体系。”

,相关部门可以借鉴消费者在消费中出的经验,并加以普及。“在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中,很多普通消费者了一些网购食品的经验,也涌现了不少信誉好、质量佳的企业和卖家。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体网购经验不是政府放松监管的理由。”赵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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