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公布全省快递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调查范围包括EMS、顺丰速运、圆通速递、申通快递、UPS国际快递等常用快递,普遍反映问题为各大快递公司均未规定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没有将收费标准明细标注告知消费者,并且收件员没有向消费者主动提供快递。
快递丢货只赔三倍邮费45元?
消协这是“霸王条款” 应照价赔偿
消费者杨先生在姜堰某快递服务公司寄了一台手机到深圳,邮费15元,这台三星i9000手机价值1453元。两天后,收件人打来电话告诉杨先生,虽然快件收到了,但里面的手机却丢了。杨先生找到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慎丢失。由于杨先生没有选择保价服务,快递公司只肯按照邮费的3倍进行赔偿。杨先生要求快递公司照价赔偿,双方争论无果后,杨先生致函给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指定律师免费为杨先生代理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
快递公司认为,根据《邮》的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而且杨先生签字确认的快递运单格式合同,其背面印制的快递须知有相关说明。除此之外,快递公司称,在受理邮件时工作人员并未对邮件内容进行查验,不清楚是否为手机。但法院指出,快递公司属于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并不适用于《邮》,而且快递须知的内容也是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快递公司终接受法院调解,同意照价赔偿。江苏省消协副秘书长居上告诉晨报记者,快递公司须知中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并不公平,快递公司应当保证将消费者的快递安全送抵目的地,如果因快递公司的原因造成消费者快递丢失,本身便属合同违约,按价赔偿则是快递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所以理应照价赔偿。
没拿到的快递件谁帮我签收了?
消协快递先签后送涉嫌侵权违约
10月14日,陈先生网购了一个碗碟架,本来应该三四天就收到的快递一直没有到,眼看就要到了自动划款的期限,陈先生有点着急了。他通过网络了解物流信息,更新显示“10月21日16:28:57 已签收,签收人是868331546645”,陈先生问询传达室,却被告知没有收到他的快件。因为曾经有过快递被寄丢的经历,陈先生担心快递送错了地址被人误收了,于是他立即拨打销售方和国通快递的电话。查询后得知,原来国通快递的镇江网点已经撤销,无法投递,几经周折就转手给了镇江的一家快递公司投递。这种情况,不仅仅陈先生遇到。消费者康女士说“我在网上买了件衣服,查询物流时发现已经签收,可是我根本没看到东西。”后来康女士致电快递公司,对方查询后答复,因为货到是,而康女士留的收货地址是她自己的公司,考虑到康女士可能不上班,又为了保证快递“速度”,所以快递员先帮忙“草签”了。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业服务标准》,在快件签收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把快件签收环节分为验收、代收、例外三种情况。在种情况下,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快件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种情况下,经收件人允许,可由其他为签收。收件时,收派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收责任。根据规定,需要收件人本人签字确认,即使本人不在场,也应该向代签人说明代签责任。, 《快递业服务标准》还明确指出,快递服务组织应满足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收派员投递快件后,应及时录入投递信息并上传网络。,在尚未将快件送达收件人手中时,快递公司不能先行在网上录入投递信息。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代顾客签收不但违约,还涉嫌侵权。”消协认为,快递公司在客户没有对托运货物是否完整、安全送达目的地进行确认的情况下,代替顾客确认收货,属于违约行为。,由于快递人员代替顾客确认签字,变相剥夺了顾客享受的快递安全通行保障的权利,如果发生盗、损毁等情况,客户完全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不平等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协呼吁企业完善服务
,调查显示,几家快递公司的收件员均没有主动提供,圆通快递经寄件人索要后,要么提供非正规,要么以没有为由拒绝提供。申通快递收件员不主动提供,有的地区的申通快递收件员在寄件人主动索要的情况下仍不提供。居上提醒广大消费者“记得索要凭证,保留凭证,不要因收件员没有提供而放弃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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