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新条例也有正能量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之后迅速成为众矢之的, “高速节日免费不应成为延长收费的借口”,“ 高速免费岂能墙内损失墙外补”,“ 高速公路免费20天多收好几年?”等批判文章短短几天内被疯狂转载评论上万次,国家权威新闻机构新华社更有网评——当“高速免费”成为“朝三暮四”选择题,网民对新管理条例修改不妥之处的评论充斥了整个网络,一时之间,新条例的光辉被不满声音所掩埋。

要想富,先修路,国家用20年时间成就了我国建设出世界大道路网,我国经济也得到迅猛发展,速度不可谓不快,我们不能不承认“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发展模式适合当时我国的国情。20年之后,经济进入互联网时代,物流成为经济第三利润源,我国公路高收费,乱收费提高了我国的物流成本,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04年,我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已出台并实施,2013年又进一步修订,其根本目的就是降低物流成本,营造新的公路环境,加快我国经济发展。

一新规限制收费公路暴利

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经营层层转包,利益输送现象严重,在我过已经具备政府独自能够承担建设的情况下,公路建设依旧走市场融资、公司经营的路子,忽视路桥的公品属性,而视其为一项生意,一门心思地想着收费赚钱,把路桥当作印钞机,于是,“还贷”的边界被一跨而过,“收费”几成失控之态,延长收费年限、公路“转性”为经营性公路等乱象不一而足。

新规第三条的修订强调了收费时间,和收费条件,限定了收费标准,而“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直指公路转包现象,在46条也进一步提出了公路收费,管理透明化问题,朦胧的公路收费制度开始向透明化转变,根本上解决了民众不能参与的难题。

我国收费公路的运营方非常多元,利益交织,每一条收费公路的经营主体几乎都是模糊甚至是神秘的,民众往往并不清楚经营者的收益情况甚至不知道是谁在收费,只有收费的方方面面都透明了,民众一目了然,能够有效监督,从而限制收费公路暴利。

二新规促进物流业的发展

如今,物价高涨已成社会隐忧,物价高涨背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乃是重要推手,其中,暴利的路桥费更是难辞其咎,本应成为政府责任的交通服务却泛滥为各地盈利的手段,旨在疏浚经济发展筋脉的公路桥梁,却成为推高物流成本和制约经济活力的瓶颈。

“电子收费”“不停车收费”在这次条例中被明显提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将减少收费站的数量,方便民众出行,减小了道路拥堵发生几率,为物流企业缩短运输时间,加快物资配送速度。新条例更提出了推行联网收费和电子不停车收费,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减少收费站点,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如今中国物流成本过高,如不限制公路收费,将会对物流业的发展产生不小的打击。惟有减少收费站的数量,在政策上保护物流业,才能将物流业扶持起来。

本次新条例之所以被广大网民所抨击,其主要原因就是特殊限定太多,且在定义上模棱两可,易被解读成为日后对新版条例作自由解释和裁量的空间,新条例的制定其根本目的就是营造良好公路环境,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我们不能否认新条例的进步性,我们还是希望政府对不妥之处进行明确限定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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