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可否兼营快递业务?

材料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将物流与快递混为一谈。其实,物流与快递业务虽然没有严格界限,但还是有明显区别的。,物流是点对点,以大件、大批量、低价格、服务企业为主;而快递则是门对门,以小件、高价格、快速准时、方便查询、服务个人等为主要特征。物流企业取得的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快递企业取得的则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他们主要分属于道路运输部门和国家邮政部门管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物流利润的摊薄,一些传统物流企业开始兼营快递业务。日前,国内零担物流领军企业的德邦取得了国内快递经营许可证。中国快递协会网站资料显示,一些物流公司也具备快递经营资格。但此前,国家邮政部门曾取缔了几家非法经营快递的物流企业。尤其是,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为规范快递运营作了更为严格和明确的规定。那么,在物流快递化渐成趋势的今天,物流企业是否可以兼营快递,又该如何兼营?道路运输和邮政管理部门又该如何界定和管理?

李长瑞(时评人)物流与快递业务本来就是孪生兄弟,都是把货物或包裹寄件,从A地运送到B地,受甲方委托送到乙方。不过两者诞生之初,由于分属两个国家机关管理,在分工上各有侧重。但看似各自有明确的分工,其实服务社会的功能基本相似。,物流企业完全可以兼营快递寄送业务,快递公司同样也可以经营物流零担业务,以便发挥各自的优势,更好地服务社会。现在随着政府机构职能的调整转换,国家邮政局已经归国家交通运输部管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经交通运输部通过并施行,在管理法规制度上已经没有障碍,物流企业与快递业务完全可互相兼营。希望今后政府有关部门,以有利于两者职能的互相渗透,进一步搞好工作衔接,融通完善对两者的管理办法,从政府层面有利于物流与快递业务两者的融合。作为两类企业,也要进一步树立开放的思想、竞争的理念、服务的意识,互相包容,尽快转制,不断更新经营理念,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大众,以适应网络时代网购这种新型商业服务业态发展的需求,满足社会需要。

彭婕茹(媒体人)不可否认,当前的物流行业发展增速放缓了。虽然从整体发展来看,物流行业前景非常乐观,但在短期内,受经济形势的影响,物流行业的业务量骤降。而国家对房价的管控影响了很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材料运输总量明显下降。这给物流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此消彼长,快递作为一种物流方式,业务量随着电子商务流的不断发展而增大。随着“限时服务”“门到门”等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快递行业的发展在一定时间内必以高速增长。据国家邮政局等机构的调查显示,快递行业的业务量以25%的年复合增长率提升,远高于物流行业10%的增速。市场对“限时服务”“门到门”和增值服务的需求助推了快递产业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由此看来,物流公司兼营快递,已经成了一种趋势。随着企业加快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型,物流快递化趋势已经初露端倪。快递将成物流行业争夺的一块肥肉。但物流企业只有合法规范经营、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拥有开发新服务类型的热情,才能在物流兼营快递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否则就只能“昙花一现”。

李胜先(主任律师)对于如何审视物流企业能否兼营快递业务,必须界定物流与快递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把物流比作一条河的主干道,而加上延伸出的流向田间地头的一条条小溪流就是快递。由于快递是伸出其双手的物流,属于产业链的自然延伸,出现经营困境的物流企业把触角伸向快递业务可以说是其本能冲动行为。物流公司可以充分统筹利用自己的配送体系,物流业兼营快递业务,突破目前大多数快递业还局限于点到点、户对户的单一速递模式,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张服务范围,开发出自身特色服务。所以,物流公司兼营快递业务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但物流公司如何切入快递业务,采取自身直接开办快递部门、注资、收购其他快递公司还是与其他快递公司组成“物流联盟”或者其他方式,每一种选择都有其优缺点。这要根据物流公司的自身管理运营特点、财务状况等考量因素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融合模式。但大多数物流公司是在物流业务经营困难时兼营快递业务,这对其来说是慌不择路境况下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把目光只聚焦于赢利,导致缺乏开发新服务类型的热情。,专业知识上的欠缺将阻碍市场服务项目创新,还有会受资金、信息服务能力、人力成本等的制约。,物流与快递融合式发展虽然说是大势所趋,但物流公司在兼营快递前仍要审慎考量。

朱永亮(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兼营快递业务必须办理快递经营许可申请,由此可得知物流公司超范围经营快递业务是违法行为。物流公司如需兼营快递业务,其公司规模、管理流程等一些软硬件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要求时,向快递业务许可主管部门申请即可。物流业务与快递业务归属于不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这样就造成了管理上的隔阂,不利于对两者业务的监管。由于邮政局是快递业务的主管部门,而其又管理经营着邮政速递公司,这就导致邮政局既充当了运动员又充当了裁判员。为了顺应政府体制改革的潮流和整合优化行政资源,交通运输部应顺势而为收回作为其直属机构的邮政局的职能。只有这样做,才能更好地整合优化;也只有在管理法规制度上不存在障碍了,物流与快递企业才能实现1+1大于2的优势,更好地服务大众。

物流企业“越俎代庖”未尝不可

□ 王红正

近日有这样一件事,原国家队跳水李孔政购买两块名表,从北京通过快递发给在南宁的妹妹李女士,没想到却发生丢失事故,原因是李孔政邮寄物品时选择了有别于快递公司的物流公司。物流公司“越俎代庖”跨界经营业务,而且造成丢失事件,一时间让物流企业该不该兼营快递业务的讨论成为了物流人争议的热点。

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常将物流和快递混为一谈。虽然物流和快递在概念上没有明显的界限,但实际上确实有明显区别的。快递是国家邮政局和各地邮政管理局许可与监督,许可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物流是运管部门许可与监管,许可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快递是以商务文件、小包裹等小型物体为主要递送对象;采取了“门到门”的服务方式,上门取货、送货上门,承诺在严格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寄递任务;物流以大中型物品为运输对象,送货到物流公司,提货到物流公司。但随着电子商务与快递的快速发展,物流业也应该从传统的模式中走出来,与快递企业强强联合,不断更新经营理念。所以,笔者个人认为物流企业“越俎代庖”未尝不可。

对于笔者这样的观点,相信有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质疑物流公司“无证上岗”,超出自己营业范围兼营快递业务,不仅是违规行为,且存在服务不规范的弊病,并且在物主遇到货物丢失或破损等情况时,较困难。而快递企业一般信息较丰富和齐全,且全国营业网点较多,物主多数情况下可查到送货业务员手机号,双方可以直接联系,实时掌握货物的到货和送货情况。而物流则鲜有多营业网点联网的情况,信息比较缺失,物主难以把控货物运送情况,一旦在运输过程现差错,难以追查疑点。

其实很多人有这样的质疑并不奇怪,目前我国物流行业乱象丛生,之所以说物流公司可以兼营快递业务是有前提条件的。这样的物流公司要有足够的实力,不然连自己主要的经营业务都做不好更谈不上去兼营快递业务。要合法经营,依章办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像河南晋商物流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打破了目前大多数物流公司只负责货物从网点到网点的运作模式,借鉴快递公司的运作模式,率先实行上门接货、送货上门,速度也向快递公司看齐,做到了返款快、货物到达及时、服务好。对于这样服务好、价格优的物流企业,我想很多人都不会拒绝与他们合作吧。

自然界中的合理竞争可以实现优胜劣汰,在经济社会里也是同样。物流公司兼营快递业务对于快递企业来说是一项挑战,快递公司要想在竞争中保持优胜的地位,就会主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顾客的满意度,这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近几年物流行业的激烈竞争,也给物流公司兼营快递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流公司在运价上相对于快递企业来说有着很大的优势,如果物流公司能够合法规范经营、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兼营快递业务也不失为一条创新求变的新出路。,相关部门也要对物流企业加强必要的行业监管与引导,规范他们的操作行为。只要物流企业能够改变自己发展中存在的不足,那么物流公司兼营快递业务也未尝不可。(本文作者系中国物通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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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载于《现代物流报》2013.5.28日版nes.xd56b./xdlb/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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