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深化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城乡流通网络,积极挖掘消费潜力,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和推动创新创业的新平台。

加快流通网络建设,优化内贸流通网络,增强流通企业主体实力。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展销中心,促进农产品流通节点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合约交易、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发展;推进边境专业市场建设。推动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进,以边境口岸为依托,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造区域性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绿色食品、农机农资、生活用品等批发零售、交易撮合、绿色食品溯源等服务。培育一批提供农产品网络推广、订制营销、物资配送、冷链物流、金融服务等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打造商贸物流发展平台,支持企业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开展信息咨询、产品设计、展览展示、国际物流、贸易救济、电子商务、进出口报关和报检等公共服务。优化商务物流布局,按照建设“龙江丝路带”发展规划,推进以中心城市商贸物流园区为一级节点,向二、三级支点的市、县辐射,再由市、县物流场站延伸到周边乡村的物流网络格局。实施多式联运、城乡共同配送、物流标准化、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和快递物流等重大示范工程。

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扩大居民消费。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引领产业升级,释放内需潜力,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发展。突出扩大服务消费,着力提升消费档次和品质。打造“魅力龙江”等大型消费促进平台,组织开展购物、旅游、餐饮和网购等板块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参加政府质量奖、省名牌等评选活动,以质量品牌引领消费。加快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追溯体系。

扩大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鼓励省内大型内贸流通企业、快递企业、贸易公司和专业市场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通过投资、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培育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做大做强本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品牌。

通过内贸流通领域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快内贸流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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