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俞学文:建议尽早出台快递电动车强制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俞学文

快递电动三轮车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环境总体偏严、从业者安全守法意识欠缺等问题,当着力解决。

 

近年来,我国电商和物流行业发展迅猛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四年保持世界第一,已进入日均亿件时代。各有关部门支持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得以落实,政策环境持续改善。

 

但与此,快递末端投递问题也日益凸显。《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显示,当前物流从业人员已超过200万,相较于10年前已增长近13倍。由于客货不能混装,及货车在一些城市不能进城等,电动三轮车凭借机动灵活、价格低廉、低碳环保等优点,成为百万快递员“一公里”投递服务的首选交通工具。

 

在此过程中,部分关于快递电动三轮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也渐次浮现。

 

一是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是国内首部电动三轮车行业标准。但这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2017年4月,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因为种种原因,各方意见始终未取得一致,导致标准制定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管理环境总体偏严。有的城市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一刀切”,动辄采取扣车、罚款甚至拘留快递员的措施;有的城市“不作为”,虽允许符合快递专用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路,但在没有国标的“空窗期”选择了搁置。

 

但也有一些城市,如北京市等,从便利民生、优化城市管理角度出发,明确监管分工和责任主体,统一车辆标准标识,化堵为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从业者安全守法意识有待提高。有些快递电动三轮车“超载、超长、超高”,闯红灯、逆行、路边随意停车等乱象也层出。

 

如何从人、车两个方面做好规范,在保障快递业业务正常运行的,减少安全隐患和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建议

 

,加快出台强制性标准。建议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尽快完成《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从车辆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启动车速、制动距离、语音提示、卫星定位等方面,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予以规范,以确保快递电动车的生产质量和使用安全。

 

,完善管理机制。《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明确要求各地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识,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参考北京市的相关做法,建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牵头承担监管责任,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动快递三轮车管理办法,对其实施备案管理,由快递企业申请,对驾驶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后,为符合标准车辆配发车牌号码,并规定车辆年检和保险等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由公安、交通部门保障备案车辆的合法路权和通行便利。

 

还有,做好安全管理和教育。由寄递企业承担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企业内部安全考评办法,完善电动三轮车及驾驶员管理档案和保险制度。一方面,强化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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