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自贸试验区获悉,该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在探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化粤港澳合作等方面推出一批突破性的改革试点,形成一批重要的制度创新成果,有力发挥了在全省和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
截至目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122项试点任务已完成117项,占95.9%。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共形成385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省复制推广三批86项制度创新经验、发布17个制度创新案例。
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方面,对138项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施分类改革,实现企业“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
,自贸区作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支点,推动招商局、中交建、中铁建等重点企业继续加大投资布局“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截至今年10月落地境外投资项目440余个,中方协议投资额104亿美元。
广东自贸试验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取得明显进展。截至今年10月,区内累计新设企业17万余家,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位;累计新设外资企业8800余家,实际利用外资120亿美元。截至10月累计入驻各类金融机构5万余家,成为全国最大的创新金融和类金融企业集聚地。
记者从广东省自贸办获悉,下一步,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在服务国家战略、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取得更大突破。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方面,自贸试验区将从投资、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劳工权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相衔接,探索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领域和新途径。在深化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账户体系,依托“NRA+”账户开展本外币账户创新业务试点,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研究设立航运、外汇、保险、金融资产等重大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