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指南》(简称《指南》),指导各地加强客滚船码头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客滚船码头滚装作业、车辆安全检查、疏散与应急等工作,加强源头管理,有效防范、精准治理,保障港口安全生产和客滚船运输安全。
为强化安全检查工作,《指南》明确,为渤海湾、琼州海峡省际航线提供服务的客滚船滚装码头,为长江三峡省际航线提供服务的载货汽车滚装码头,应配备货运车辆安全检查设备;为海上运输距离50海里以上、内河运输距离100公里以上的客滚航线提供服务的客滚船码头,宜配备货运车辆安全检查设备。
为消除和化解危险货物夹带、瞒报、漏报上船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指南》明确客滚船码头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登船车辆和载货信息填报制度,准确掌握车辆、驾驶员以及载货信息,特别是发货人、收货人、配载站点等信息。二是建立区域联动制度,客滚码头企业、客滚船公司之间实现滚装车辆违规信息共享,拒绝违规车辆登船,发挥联合惩戒作用。三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禁止、限制载运危险货物目录,明确设备检查、人工检查操作要求,港口可依法开封验视。四是建立安检员培训考核制度,对安检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安全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针对客滚船码头滚装车辆港口作业安全特点,《指南》提出了码头作业和停车场管理有关安全要求,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码头车辆应急疏散要求。
据悉,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将《客滚船码头安全技术及管理要求》列入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制定计划,组织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发布了《指南》,并将在《指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尽快转化为标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