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 | 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所得税降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跨境出口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收入4%确定

多位跨境电商行业人士表示,新政策落地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趋向明朗,总体形势较为乐观,对出口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但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大。

 

 

新政落地解决出口企业所得税难题,跨境电商合规化大势所趋。出口企业减轻税负压力,大卖家有利于融资发展。出口电商企业所得税降幅达5倍,但难辐射大多数企业都可享受政策优惠。

 

在广东跨境电商商务协会张炯看来,目前出口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超百万,企业数量以中小企业居多,整个出口跨境电商(含B2B)约近10万亿,零售出口占据35%,且每年仍在不断上涨。

 

“目前企业所得税是25%,但实际征收到的金额大吗?有多少回来的外汇属于跨境电商企业?这些问题正不断引人深思。,即便出口电商企业所得税降幅达5倍,但实际上真正能够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的大多数企业经营的营业总额并不大。”

 

他从现阶段出口电商市场呈现出的几大特征做了进一步分析

 

1、目前出口申报方式五花八门,包括有政府倡导的9610、一般贸易、商业快件等方式。这就导致统计出口跨境电商在外汇管制和海关申报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

 

2、外汇回流,市场上9610、1039外汇回流仅做统计,真实数据需要有关部门提供。而各种商业快件出口,国外邮政小包出口这些是没有外汇统计的。换句话说,能统计在监管范围内的数据才属于正常合规的外汇结汇。一般贸易有结汇监管流程,但其实不属于跨境电商范围。

 

3、目前出口跨境电商分为B2B、B2C,而B2C是市场热点,诸如亚马逊、速卖通、Lazada等,很多都是由小型团队运作。这些团队没有直接对接海关和相关部门,中间存在供应链中的物流商等在发挥作用。

 

4、跨境电商物流普货运营主要表现在海外仓、FBA、FBS、FBW、邮政、邮政专线、铁路等模式,搭配不同的出口申报模式。

 

5、外汇现状,回流国内不是主流,大多停留在中国香港,并且支付工厂货款也在中国香港支付,工厂收款方式相对更灵活。

 

6、9610、1039的跨境电商阳光化政策,多数企业属性都是物流和供应链公司,真正卖家占比较少。次政策的落地实施是讲究范围和效果,没能到市场的底层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目前颁布的新政策,未来辐射整体跨境电商市场还有以下几点仍需执行落地

 

1、政策规定在综试区的企业,税负降到4%,哪种企业为核定标准?

 

2、出口申报目前是9610,但涉及到海外仓模式的一般贸易,邮政体系如何计算?

 

3、如何界定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营业额?是否要链接海外销售电商平台的数据?除了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跨境电商平台以外,还包括有独立站、社交电商平台、供货的B2B2C企业等。

 

4、综试区里面的传统外贸商如何计算?是否英国纳入进去?由于部分传统外贸企业也有参与跨境电商出口,这类公司的营业额又该何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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