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1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最新公告声明,决定在10月31日正式对中国3000亿美元征税清单(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关税的A部分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
3000亿关税产品排除申请应由美国实体提出,建议各出口企业与美国进口商(品牌商)、行业商会(协会)取得联系,请其积极参与,在排除程序10月31日正式启动以后按照要求提交排除申请。
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
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这份公告还声称,本周USTR将会公布2000亿关税最新排除产品清单,涉及到大约150项排除产品。
申请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月31日。
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信息,相关企业可以提前做准备
(1)申请人联络信息。
(2)产品10位美国海关编码。
(3)产品是否受到过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或反补贴裁定。
(4)详细的产品描述说明。
(5)申请人与产品的关系。
(6)产品在美国的可替代性。
(7)产品在第三国的可替代性。
(8)寻找替代产品所作出的尝试。
(9)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中国的该产品数量和金额。
(10)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第三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11)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采购原产于美国的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
(12)公司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
(13)该产品是最终产品还是生产最终产品所需的。
(14)征收额外关税是否对贵公司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害。
(15)其他支持性信息。
(16)您是否申请过340亿清单、160亿清单和2000亿清单涉及产品的排除。
(17)该产品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者和“中国制造2025”或其他中国的产业政策相关。
(18)其他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