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郭女士将电热水器、喷头等价值约为1400元的货物送至金顺物流部,要求其将货物托运到吉安市永新县。物流部的工作人员在填写货运凭证时将托运目的地写成了吉安市永丰县。物流部工作人员将货运单交至郭女士手中时,郭女士也未查看该货运凭证,导致货物未能及时送到吉安市永新县。为此,郭女士向章贡区工商局沙河分局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货物托运单据。在调解中,沙河工商分局调解人员指出,双方在此事上均有过错,金顺物流部作为专业的物流企业,应当听清楚托运地之后再开单据;郭女士作为消费者,应当及时查看单据填写的内容是否与本人托运的要求相一致。经调解,金顺物流同意把货物从永丰县托运至永新县,并愿意承担托运费用的一半。郭女士对此调解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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