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离职致货物丢失
据吴先生称,9月29日,他要发一批货到花都给客户陈小姐,他叫了之前长期合作的全日通快递公司快递员上门收件。9月30日傍晚,陈小姐致电称仍未收到货,吴先生千般道歉后,一直盯着快递单号的进程,终于10月7日显示“本人签收”,吴先生这才放心。
10月17日,陈小姐直接到吴先生的档口进货,吴先生向其提及货物结款的事宜,陈小姐很诧异,称自己并没有收到货物。吴先生当即打电话到全日通投诉,一直到10月30日,才有工作人员答复称,由于花都分公司出现人事调动,部分快递员离职,导致货物丢失。对此全日通会根据快递单后面的《契约条款》规定,赔偿总额不超过快递费的3倍,也就是说,吴先生从广州市区发货到花都只需十几元快递费,赔偿总额多30多元,这让吴先生无法接受。
按规定只需赔偿数十元
昨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在吴先生的档口看到,吴先生出具的货物清单上显示,9月29日发货的货物为女性和衣架,价值5514元,而快递单上只有收发双方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商品价值并没有在快递单上表明,就连快递费都没有注明。“因为快递费是到付的,具体多少客户会支付,所以快递单上没有写明。”吴先生说。
对此,全日通的负责人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没有注明货物价值,也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条例货物丢失赔偿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但吴先生申诉后,公司商量后已同意补偿500元。昨日下午,全日通的工作人员将赔偿款交到了吴先生手中。
■提醒
寄贵重物品请保值
随着网购的规模越来越大,快递丢失货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此,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快递贵重物品请保值或者购买保险。
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对于快递丢失货物的赔偿,如果没有保值的情况下,确实只能按“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赔付。所以,消费者在快递贵重物品时,务必在快递单上注明保值,或者购买保险。这样,一旦在快递过程现破损、丢失等问题,可以根据保值协议履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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