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表示,在去年试点过程中,有少部分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税负有所上升,所占比例相当低,大概就是百分之几,不到百分之十。刚开始试点时,可能达到了百分之十,后来随着试点时间的延长,这种情况在减少,目前来看已不到百分之十。讲,这是一个少数的情况,对大多数企业而言税负都是减轻的。所以不能以偏概全,不能因为少数企业税负上升了就否定“营改增”的必要性。
,部分企业税负上升有一些具体原因一个原因是,可能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经营方式与增值税的征收可能不太匹配。比如交通运输行业,它采取挂靠经营的模式,一个交通运输公司下面有很多车,这些车都是个人的,买车、车辆维修都是要个人来负责的。对公司来说,它就不体现有购进,这样抵扣就少,税负就上升了。挂靠经营的交通运输公司,毫无疑问税负是要上升的,这种经营方式迟早是要改掉和淘汰的。这是一个原因——经营方式与增值税不十分吻合。
,在营改增过程中,有些企业对增值税怎么交不太熟悉、怎么抵扣不太熟悉,也会导致这方面的企业税负上升。还有,就是存在季节性的因素,因为抵扣对不同企业是一样的,你购进的东西多就抵扣得多,购进的东西少就抵扣得少。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企业购买了大量的设备、车辆等,试点之后就不需要购进了,这就导致抵扣少了,进而导致税负上升。
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就是地区性试点导致的。比如交通运输企业,它是全国性的,不是局限在某一个地区。
它承接的业务和非试点地区有关联,而非试点地区开的依然是、不是增值税,这就导致其税负上升。如果全国推开,税负上升情况就会大大减少,因为区域性试点导致的税负上升可以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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