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总行批准,5月22日,人民银行[微博]上海总部举行发布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审慎管理细则》)。
据介绍,《业务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二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三是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四是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内资金可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五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后,向试验区内及境外提供各类跨境金融交易及清算结算服务。
《审慎管理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分账核算单元的审慎合格标准与评估验收程序。上海市金融机构应当按要求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展业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以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相关系统。二是明确提出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工具等,要求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建立对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响应机制。三是细化了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渗透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币种敞口风险管理、资产风险管理、风险对冲管理等。四是建立了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开展非现场监测,并根据不同预警指标,在出现资金异常流动的情形下,采取延长账户存放期、征收特别存款准备金、实行零息存款准备金以及临时资本管制等干预手段,维护试验区金融环境的稳健运行。五是组织开展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进行持续性评估,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与处罚机制,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需要,对金融机构开展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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