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意的是,商务部此次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产品在海关监管模式、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全新制度革新。
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建立以后,海关对经营主体的出口商品进行集中监管,并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办理通关手续,降低报关费用。经营主体可在网上提交相关电子文件,并在货物实际出境后,按照外汇和税务部门要求,向海关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将电子商务出口纳入海关统计。
按照现行体制,出口企业应在产地对法检商品进行报检,并交纳一定费用。而电子商务出口的商品具有来源地广泛、批次多、批量小、单件金额低等特点,很难按照要求在产地进行报检。检验监管新模式建立后,将对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备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实行全申报制度,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法检。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的便利措施。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