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邮政快递服务要求更规范。
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的决定、《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以及人事事项。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称的邮政业,是指为社会提供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的行业。新法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每年6月为无偿献血宣传月。 文/记者 彭菲图/陈立新
《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
野蛮分拣快件将被罚款
《条例》设置了“快递业务”一章,明确规定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等损害快件行为。违反该规定的,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快递柜免费保管不少于18小时
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提供服务,应征得收件人同意,并以适当方式告知收件人相关信息;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提供投递服务。
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的快件以及生鲜产品、贵重物品,不得以智能投递设施进行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智能投递设施运营企业应当设置不少于18小时的邮件(快件)免费保管期限。
快递企业违规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投递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鼓励智能投递设施的建设
资源规划部门应当将智能投递设施等邮政、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并且设置停车和装卸用地。建设部门应当将智能投递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范要求。
鼓励已建成建筑物根据需求维修、更新、改造智能投递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升级改造已有信报箱为智能投递设施,经过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相关费用可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小区应当在场地、用电等方面对智能投递设施运营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智能投递设施予以支持,确需缴纳场地租借费用的,应当经过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条例》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应当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并细化列举了要求企业执行的五项管理责任。市邮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邮政、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协作机制,对邮政、快递服务车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约谈该邮政、快递企业主要负责人,邮政、快递企业经约谈后仍未予以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正案》
公民献血年龄上限放宽至60周岁
根据《修正案》,公民献血的年龄限制从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扩大至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鼓励稀有血型的公民积极献血。无偿献血的每次献全血量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献全血间隔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以缩短献全血间隔期,但男性一般不少于3个月,女性一般不少于4个月,具体规定由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加强对捐献者的保障和激励
一是无偿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在就医时可以终身免费临床用血。二是明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用血报销折算量。三是扩大用血报销范围。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医的,可以免费使用血液,其免费用血总量以无偿献血者所献合格血液总量为限。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医的,可以按照前款的规定免费使用血液。
鼓励社会为捐献者提供优待服务
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可以享受优待,包括: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享受每年一次由所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各界为无偿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提供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