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起,快递柜新规实施。在消费者期待快递服务能更上一层楼时,快递柜诱导“打赏”一事日前引发热议。据网友反映,丰巢快递柜在取件时出现需要支付一元赞赏的提示。网友质疑,丰巢快递柜存在诱导性消费行为。记者探访发现,相比于丰巢的“打赏”,速递易则是“超时”直接收费,而且使用前用户无法得知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10月13日《北京青年报》)
快递柜诱导“打赏”的确是诱导消费行为。我们来看有关方面是如何回应的。据丰巢回应称,用户在扫码取件出现的“打赏”页面下,有“跳过赞赏”选项。
但稍加注意即可发现,该选项设置了倒数30秒的计时,而且“跳过赞赏”的字体颜色较淡,与背景色相融,用户很可能注意不到、不知情。据报道称,在某投诉平台,在丰巢快递柜诱导“打赏”之下而误打误撞付款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投诉量猛增。
在笔者看来,这是明显的耍心机,目的就是为了薅消费者“羊毛”。这种误导消费者的故意虽然未必构成欺诈,却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并引起相关监管部门的跟进。
诚然,快递送货是否要求上门,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快递暂行条例》的规定强调的是“约定”,其实也说明了快递是合同服务的本质,允许服务关系双方根据实际灵活掌握,形成契合,而非简单的一刀切。包括《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也是规定,快件入箱须征得收件人同意,保障收件人的选择权。
理性地看,快递送货上门不是快递投送交割的唯一方式,也非兼顾效率与便利最好的方式。快递送上门,会客观上增大投送的工作量,而且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无法在家收货,一味地强求送货上门会大大降低快递配送的效率,反而影响到用户的便利。
,快递送货上门并不利于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消费者安全。,也有一些小区或者机构有门禁管理制度,快递无法送上门。
,求得快递送货效率与用户便利最大公约数的方式,还是设置快递柜,形成推动“一公里”的配送要多样化。不过,由于快递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也一定程度上培养了用户快递上门的依赖惯性。
当代收点、配送柜在用户身边的渐次普及,自然会出现选择的问题,用户基于便利考虑,而快递投送基于效率考虑,忽视了对用户权利尊重,形成所谓的矛盾。,由于快递柜运营的介入,还形成了三方的利益关系,需要更好地协调。
加之如此玩小聪明,靠页面设置,快递柜诱导让消费者不小心“打赏”,更不应该。要知道,即便消费者同意使用快递柜投递快件,也不能诱导消费者为快递柜“打赏”,或者“超时”直接收费。在快递柜经营者看来,偷诱消费者“打赏”与“超时”直接收费,是为倒逼消费者按时取件,避免超期占用。
但消费者超期占用快递柜,多数仍是快递员送货不上门、不告知,最多仅发个短信告知造成的。于此,怎么能将责任单向推给消费者呢?
所以,当前,我们需要对快递末端投送的服务进一步细化,形成行业普遍遵循的规则,消除执行过程中五花八门的做法带来的种种争议。
处
,基于快递合同服务的性质,调合快递上门还是入柜的矛盾,最优的选择其实还是契约化,通过规则认同和选择确认,在投送前达成一致,避免争议。
如,将收件送达细化为“上门”和“快递柜”两个选项,在快递单中供消费者选择并确认。,快递企业也有必要建立快递服务收费与配送服务差别机制,改变送件上门与不上门收费与取酬一个样的格局,通过精细的经济调节手段和契约化的灵活选择。
,应完善快递柜行业收费的标准与原则,快递柜是快递配送的服务设施,应当由快递企业承担入柜的费用而不是消费者,明确快件入柜取件的时间标准,如8小时所有的快递柜都是一样的,逾时不取的按统一的标准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规则统一、公开透明,便于消费者掌握与选择。
,快递服务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是保障消费权益的底线,也是倒逼快递优化服务,实现精细化、规则化的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虽已经生效,但监管与执法仍然是关键。
,面对上述这些快递柜“毛病”,不仅消费者要敢于主动维权,相关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也不能缺位,而必须积极介入,强化相关监管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纠正这些“毛病”,不仅替消费者维权撑腰,也有效捍卫相关法规的权威、生命力和公信力。有道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