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放快件箱应征得同意
根据新办法,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按照约定将快件放至智能快件箱的,应当及时通知收件人取出快件,并告知智能快件箱的名称、地址、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探访
不打招呼的情况依然不少
10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探访了珠江路一带的智能快件箱,发现不打招呼就把包裹放进箱内的情况依然不少。
在四牌楼附近的一处老旧小区,门口就是新装的丰巢快件箱。上午10点,几个不同快递公司的小哥陆续来送快件。只见一名快递小哥依次拿下四五个快递,点开快件箱上的存件,设置好取件时间和通知短信后下单。存好一个包裹2分钟不到,其间大多没有告知收件人。
在江宁区胜太路的一处小区记者看到,邮政的快递小哥正在挨家电话通知收件人,“我们一直要求电话通知到人,对于不在家的人,征得同意后可以放到快件箱。”这名快递员表示。正在取件的杨女士说,新规实施后有的快递是送货上门,但直接短信通知包裹已经放在快件箱的依然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