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路运输迎来不少政策红利。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打造成为全国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对于物流货运人而言,最关注的莫过于货运的价格了。下面,物联云仓小编带你来看看公路货物运输价格计算公式及计价标准
一、公路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1.整批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整批货物运费(元)=吨次费(元/t)×计费重量(t)+整批货物运价(元/(t.km))×计费重量(t)×计费里程(km)+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整批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2.零担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
零担货物运费(元)=计费重量(kg)×计费里程(km)×零担货物运价(元/kg.km)+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零担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3.集装箱运费的计算公式
重(空)集装箱运费(元)=重(空)箱运价(元/(箱.km))×计费箱数(箱)×计费里程(km)+箱次费(元/箱)×计费箱数(箱)+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集装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物运价费目计算。
4.计时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
包车运费(元)=包车运价(元/t.h)×包用车辆吨位(t)×计费时间(h)+货物运输其它费用(元)
其中,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
昆山物流公司由以上公路货物运费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计算公路货物运费,关键在于明确公路货物运输的运价价目、计费重量(箱数)、计费里程(时间)以及货物运输的其他费用。下面分别介绍上述运费计算因素的确定方法。
二、公路货物运价价目
1.基本运价
(1)整批货物基本运价指一等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公里运价;
(2)零担货物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公里运价;
(3)集装箱基本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公里运价。
2.吨(箱)次费
(1)吨次费对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
(2)箱次费对汽车集装箱运输,在计算运价费用的按不同箱型加收箱次费。
3.普通货物运价
普通货物实行分等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础,二等货物加成15%,三等货物加成30%。
4.特种货物运价
(1)大型特型笨重货物运价
①一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②二级大型特型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本上加成60%-80%。
(2)危险货物运价
①一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0%-80%;
②二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3)贵重、鲜活货物运价。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5.特种车辆运价。
按车辆的不同用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加成使用。
6.非等级公路货运运价。
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7.快速货运运价。
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8.集装箱运价
(1)标准集装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空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2)非标准箱运价。
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箱型,在标准集装箱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3)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物的加成幅度加成计算。
9.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
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三、公路货物运费的计价标准
1.计费重量(箱数)
(1)计量单位。
①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②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
③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2)计费重量(箱数)的确定
①一般货物。
整批、零担货物的计费重量均按毛重(含货物包装、衬垫及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
货物计费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重量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货物,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②轻泡货物。
整批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kg计算其计费重量。
③包车运输的货物。
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④散装货物。
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的重量换算标准计算其计费重量。
⑤托运人自理装车的货物。
按车辆额定吨位计算其计费重量。
⑥统一规格的成包成件货物。
根据某一标准件的重量计算全部货物的计费重量。
⑦接运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
无过磅条件的,按前程运输方式运单上记载的重量计算。
⑧拼装分卸的货物。
按最重装载量计算。
2.计费里程
(1)计费里程的单位
公路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公里为单位,尾数不足1km的,进整为1km。
(2)计费里程的确定
①昆山物流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计算;营运里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营运里程为准,未经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商定。
②同一运输区间有两条(含两条)以上营运路线可供行驶时,应按最短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或按承、托双方商定的路线计算计费里程。
③拼装分卸的货物,其计费里程为从第一装货地点起至一个卸货地点止的载重里程。
④出入境汽车货物运输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⑤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⑥城市市区里程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未确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3.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
(1)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4h;使用时间超过4h,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
(2)整日包车,每日按8h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h,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时间尾数不足半小时的舍去,达到半小时的进整为1h。
4.运价的单位
各种公路货物运输的运价单位分别为
(1)整批运输元/(t.km);
(2)零担运输元/kg.km;
(3)集装箱运输元/(箱.km);
(4)包车运输元/吨位.h;
(5)出入境运输,涉及其它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使用其它自由货币为运价单位。
四、公路货物运输的其他费用
1.调车费。
应托运人要求,车辆调出所在地而产生的车辆往返空驶,应计收调车费。
2.延滞费。
车辆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的装货或卸货地点,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车辆和装卸延滞,应计收延滞费。
3.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应托运人要求,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货(箱)落空造成的往返空驶里程,按其运价的50%计收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4.排障费。
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时,因对运输路线的桥涵、道路及其他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或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称为排障费。排障费由托运人负担。
5.车辆处置费。
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货物、非标准箱等需要对车辆改装、拆卸和清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用,称为车辆处置费。车辆处置费由托运人负担。
6.检验费。
在运输过程中国家有关检疫部门对车辆的检验费以及因检验造成的车辆停运损失,由托运人负担。
7.装卸费。
由托运人负担。
8.通行费。
货物运输需支付的过渡、过路、过桥、过隧道等通行费由托运人负担,承运人代收代付。
9.保管费。
货物运达后,明确由收货人自取的,从承运人向收货人发出提货通知书的次日(以邮戳或电话记录为准)起计,第4d开始核收货物保管费;应托运人的要求或托运人的责任造成的需要保管的货物,计收货物保管费。货物保管费由托运人负担。
10.道路阻塞停车费。
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道路阻滞,无法完成全程运输,需要就近卸存、接运时,卸存、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11.运输变更手续费。
托运人要求取消或变更货物托运手续,应收变更手续费。
五、公路货物运费的结算
结算公路货物运费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货物运费在货物托运、起运时一次结清,也可按合同采用预付费用的方式,随运随结或运后结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运费尾数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托运人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