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2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后附《方案》全文)。
《实施方案》对标《意见》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细化实化深化政策内容,提出四大方面24项政策措施,其中有关物流行业发展包括智慧供应链、农产品流通、无人配送等八项,着力破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和鼓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一是着眼推动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部署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有序发展在线教育,大力发展智能体育。
培育壮大零售新业态。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鼓励便利店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智慧供应链,推动数字化改造。发展直播经济,鼓励政企合作建设直播基地,加强直播人才培养培训。开展“双品网购节”等活动,组织指导各地开展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提升中小电商企业数字化创新运营能力。(商务部牵头负责)
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开展供应链示范创建,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和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快递新型服务模式。推动邮政、快递企业“走出去”,加快建设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开展国际物流供应链协同发展及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信息服务水平。利用“溯源码”实施“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等管理模式,建立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需求终端的进口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系统。推进“丝路电商”,加强双边电商合作机制建设,促进电商企业对接合作。推动 B2B 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享受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是围绕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明确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新技术促进新装备新设备应用,推动车联网和充电桩(站)布局应用,提升新型消费网络节点布局建设水平。
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数字化技术与服务在乡村流通领域深化应用。推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地一品”项目。深入推广邮快合作等方式,提速快递物流进农村,健全必要的集配装备和分拨仓、前置仓等流通仓储设施,2022 年前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加力培育地域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竞争力,加强“三品一标”等产品推介销售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以新技术促进新装备新设备应用。制定制造业智能化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支持相关企业持续提升智能家居、移动智能终端和可穿戴设备开发能力。加快制订相关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序推动无人配送、无人驾驶在产业园区等特殊场景落地和示范。支持智能光伏创新升级和系统应用。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推动 5G+4K/8K、VR/AR 技术产品融合应用。全力打造中国 5G 超高清视频融合服务平台,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 5G 一体化发展,建设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推进 5G广播技术研发和试验,加强内容制作和节目资源整合,推动超高清视频、高新视频和行业应用深度融合和联合创新。加强 5G 数字流动医院(巡诊车)、5G 急救设施、智能诊疗包、智能健康检测设备、医疗机器人、数字传感器等智能化医疗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推广智能诊疗互联互通和一体化服务。把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当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新建(在建)和老旧小区、园区、楼宇加强相关配套建设。(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车联网和充电桩(站)布局应用。开展车联网电信业务商用试验,加快全国优势地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探索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规模部署。适应新能源汽车和寄递物流配送车辆需求,优化社区、街区、商业网点、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周边地面及地下空间利用,完善充电电源配置和布局,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是聚焦强化新型消费发展要素保障,提出加强新职业新工种开发和培训,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优化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支持,强化财政支持,加强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融资,降低平台交易和支付成本。
维护新职业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推动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权益底线。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负责)
优化消费相关用地用能支持。对于不适合成片开发的部分乡村旅游、民宿、户外营地及其他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探索符合实际的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新模式。支持各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探索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方式,合理增加能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政策落实,支持具备条件的非电网直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严查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确保国家电价政策优惠落实到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降低平台交易和支付成本。引导外卖、网约车、电子商务等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用技术赋能促进平台内经营者降本增效。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创新措施优化移动支付等相关收费,降低中小商户支付服务成本。加快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推广,优先选择部分新型消费活跃的城市进行试点,着力提高金融运行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是立足改善新型消费营商环境,强调完善法规制度,简化优化证照办理,优化监管服务,健全标准体系,深化统计监测。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并指导地方抓好组织实施,多措并举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着力补齐短板打通堵点畅通循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力提振消费,为全面促进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支撑。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实施方案》落实,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储备,加快培育壮大新型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