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快递业代收货款业务7000万笔,涉及资金400亿元。,近期以来,珠三角屡有发生快递商携款“蒸发”的现象,处于“灰色地带”的代收货款亟待加强监管,防范“类金融”风险。
快递“类金融”业务敲警钟
3月17日,部分受害客户代表来到位于深圳马家龙工业区的丰达速递南山分部,追讨代收货款。据称,负责人已携款夜逃,欠下数十家客户款物价值估计上百万元。面对数十家客户要求总部赔偿分部卷走的代收货款,丰达速递总部表示,分部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不隶属总公司,也不受其管理,总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在轰动全国的DDS快递公司倒闭之前,同样有分公司老板卷款消失,先有广州分公司经理携款逃跑,后有中山、珠海分部负责人相继“人间蒸发”。而实际上,在此之前,已有更多不知名的小快递公司负责人携款逃跑。2009年5月,东莞六六通快递公司老板卷款400多万元逃逸;同年8月石碣加运美速递公司老板突然“消失”;2008年9月,东莞大家族快递突然全线停业,卷走上千万元货款……代收货款的乱象敲响了快递行业“类金融”业务的警钟。
代收货款业务发展迅速
目前,代收货款业务几乎成为快递公司与传统的邮件寄送业务并驾齐驱的主营业务,也成为其利润来源之一。上海圆通速递公司发展部负责人表示,代收货款将成为中国快递业新的增长点。
尽管让快递公司代收货款有风险,但快递客户却仍然乐于使用这一服务,主要是“图方便”。丰达速递客户尹乐观表示,一般情况下,每单货款少则一二千元,至多也就是一万元左右,懒得跑银行。
广东省邮政部门调查显示,成立于1997年的DDS快递公司在全国设有137家分公司,可谓发展极其迅速。,其在华东地区的扩张过程中,因管理失控,导致在华东地区4500多万元代收货款无法收回。为此,DDS“拆东墙,补西墙”,挪用了广东地区代收货款逾4516万元,结果导致资金链断裂,快递“巨人”轰然倒下。
中山大学财税系系主任林江表示,快递公司在从事代收货款业务时,实际上具备了“类金融”的性质,代替了原本应该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通过代收货款赢得“浮存现金”,而后挪用于规模扩张,进而带来更大的“浮存现金”,实现进一步扩张,如此循环。这就是DDS从快速扩张到崩盘的线路图。
风险监管亟待加强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我国快递业发展迅速,2009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总量完成18.6亿件,业务收入479亿元。其中,代收货款业务7000万件,涉及资金400亿元。
据悉,我国快递企业分“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采取直营的主要有EMS、顺丰和宅急送等几家大公司。在加盟模式下,一般只有总公司具有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或资质,而各网点都是独立的,使用总公司统一品牌,可以由个体户、公司甚至个人运营,自负盈亏,他们只需与总部达成加盟协议而无需取得快递行业执照。
在加盟模式下,快递分部“无照经营”已是普遍现象。数据显示,东莞大多物流企业无牌照,“正规军”仅占一成;北京市内登记备案的快递企业200余家,而在京经营快递业务的超过1000家。
实际上,快递业准入门槛过低已是业内公认的弊端。快递业协会的数据显示,近八成快递公司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尽管《邮政法》及《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于去年10月实施,但仍有一年的宽限期。到今年10月1日期满,快递业市场准入门槛有望提高。
林江建议,考虑到代收货款潜在的资金挪用风险,应尽快提高从事这项业务的门槛,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比如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甚至更多;,加强对“加盟”式快递企业的监管,并对各加盟分部的资质作出规定,明确总公司与分部之间的责任关系。第三,加强会计规范,并尽量缩短“浮存现金”在快递公司账面的停留时间,实现对代收货款资金的有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