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长1.5倍
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多式联运发展水平较低、协同衔接不顺畅、市场环境不完善、法规标准不适应、先进技术应用滞后等问题推出五大举措,鼓励发展多式联运,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和交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通知》提出,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争实现2020年多式联运货运量比2015年增长1.5倍。
根据《通知》,五大举措包括
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加快公路货运市场治理,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市场运行检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知》强调,已依法获得水路等货物运输及无船承运等经营资质,或者国际货运代理备案的企业,可独立开展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多式联运经营活动,不得对其增设新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逐步建立多式联运经营信用评价考核体系与奖惩联动机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企业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政策。
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畅通运转微循环系统,强化服务规则衔接,健全法规标准体系。《通知》强调,要着力破解末端微循环瓶颈制约,重点推进全国主要港口集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陆集装箱技术标准框架,积极开展多式联运等立法研究论证。
深化行业改革,推广先进运输组织形式,深化铁路和货运价格改革,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丰富联运服务产品,创新运输服务模式。《通知》提出,要积极推广江海中转联运、江海直达运输模式;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费”的服务方式,支持企业应用电子运单、网上结算等互联网服务新模式;探索建立基于碳核算的多式联运绩效评估机制,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结构性节能减排。
推动信息共享,推广标准化运载单元,加强专业化联运设备研发,加快装备技术进步。《通知》提出,要探索发展模块化汽车列车;优先推广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推动一贯化带盘运输;研发半挂车专用滚装船舶等专业化装备和配套机具。
深化对外合作,统筹国际联运有序发展,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深化国际运输交流合作,扩展国际联运市场。《通知》提出,要推动形成直达、中转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国际联运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对高资信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加快国家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
《通知》要求,要利用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标准、政策等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协同配合,开展具体实施行动,努力走出一条结构优、质量高、效益好、带动力强的多式联运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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