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引发舆论关注。23岁某女用户使用货拉拉搬家时跟车途中跳车死亡,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网络上关于货拉拉的讨论、质疑、责备纷繁复杂,涉及货运平台管理的讨论作为繁杂舆论中的理性声音引发不少共鸣。
货拉拉在舆论的申讨中给出七项整改措施,包括全程录音、一键报警、车内车外货箱全程监控、对司机驾驶行为进行安全提醒等功能,一系列提升安全性的整改措施落地到人,甚至给出了时限,整改基本对齐网约车管理平台滴滴。但舆论认为,“一切都是治标不治本”。
如何治本?人民数据研究院综合网络意见和梳理相关数据,整理出两方面待解决的矛盾
矛盾一货拉拉自身定位与实际经营之间的认知矛盾。也就是要厘清货拉拉是“信息撮合商”还是网络货运经营主体,这种身份辨别关乎货拉拉负有何种责任以及监管的边界。
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货运平台的日常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如何审核入驻车辆及司机的资质、违规后有关部门的惩处等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该办法还规定,网络货运经营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这也就有了“法外之地”。
据报道,货拉拉认为自己是“运输服务提供方与用户提供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也正,货拉拉一直没有申请过“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不受《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而实际经营中,货拉拉平台对货车司机有管控行为,对运价实行平台计费行为,运费结算也是通过平台进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鞠秦仪认为,货拉拉实际经营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已经超过了撮合和中介的范畴,应该受《网络货运管理办法》监管。也有舆论认为,相关部门应对《网络货运管理办法》进行细化,明确货拉拉这样的平台是否属于该管理办法监管,如果不属于,则应借鉴网约车监管思路,出台适用于货拉拉的监管法规。
矛盾二企业快速发展与公共安全的矛盾。货运平台关乎大众生活,但企业的快速发展不能以忽视大众的公共安全为前提。
人民数据研究院对热度较高的几大货运平台进行分析发现,这些平台的启信分都较高,说明公司成长性、资本背景、经营质量、企业规模、知识产权、风险状况等多个维度都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这些企业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司法数据显示,存在多起承运司机、搬运工人及随车托运人员受伤事故等纠纷事件。近年来,货拉拉运营主体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的一百多起诉讼中,也出现多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事件,甚至还有货拉拉司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发生。有声音认为,当前人们对平台货运企业的经营情势看好,但悲剧暴露了货拉拉在安全保障上系统性的非正常,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很可能重蹈网约客运行业最初的覆辙。“前些年,滴滴等企业凭借便捷的用户体验,极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早期的种种不规范之处,如乘客被性骚扰、司机强奸女乘客、司机安全事故等一系列恶性事件,也让企业和社会付出了惨重代价。”平台发展不能以忽视安全为代价,平台、从业者都应该受到约束,“行车应该有录音,既保证乘客也保护司机;偏航应该有预警和约束,让安全可控;平台应该第一时间获知行车异常状况。”这些应该成为行业规范。
货运平台作为物流行业的新兴模式,已经成为拉动就业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相信在规范监督的框架下,会走得更远。
注启信分,是基于人民启信海量的企业大数据,从公司成长性、资本背景、经营质量、企业规模、知识产权、风险状况等多个维度计算出的综合评分,用于表征企业的资质和信用状况。其中,优秀为700-1000分;良好为550-700分;一般为小于5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