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蔡你好,小鹏(化名)的申请通过了,这次镇里一次性将1-4月份的补贴一起发下去,以后每个月他们也领到生活补贴!”
这是今天五显镇暖心宅急送项目组听到的最好的消息,前段时间大家辛苦的奔走终于有了好结果。
“现在政策真好,为我们这些困境家庭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太感谢政府了……”
这是开心社工在一一告知补贴到账消息后,困境家庭表达的最朴实的心声。这一次,五显镇民政工作人员协同开心社工一共为项目内三户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申请生活补贴。
故事是这样子开始的……
2019年民政部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表示,“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孩子一天天成长不能等,父母的错误不能影响孩子的生存和成长。”为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民[2019]163号)文件精神,五显镇政府为加强对五显镇服刑人员及困境家庭未成年子女帮扶救助,帮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关注项目内父母重残、重病家庭的儿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健康成长。五显镇携手开心社工,立刻采取行动,对项目内困境儿童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及相关佐证材料收集,进行补贴申请。
聚焦对象,重点帮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里关于保障对象的条件,即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因以上原因,家里未成年子女不能得到妥善照顾的家庭,只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他们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个月就能领到一千多元的生活补贴。这1000多的生活补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微不足道,但对于这些孩子而言,却是他们生活质量极其重要的保障。
4月对接工作时,镇里工作人员为社工解读了这项政策,详细了解这一政策内容后,开心社工主动与项目内符合条件的三个困境家庭对接,进行政策宣传解读。由于服务对象文化程度低,不懂得如何填写申请表,社工与服务对象约定入户指导他们表格填写及整理佐证材料,同步协助进行提交申请工作。
社工在入户探访过程中发现一位生活环境着实让人心疼的服务对象。小鹏(化名),今年三岁不到。父母离婚后,他的母亲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后来他的母亲又因吸毒被隔离强制戒毒,所以小鹏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外公外婆是环卫工人,每个月只有一千多的工资,生活十分拮据。这本该是在父母贴心陪伴成长的年纪,却常常被独自锁在家中,或是邻居帮忙照看。外婆心疼的告诉社工“小鹏在我们村总是被称为没人管的小孩”。
在了解到政策的第一时间,社工立刻联系小鹏的外公,向他讲解这一政策,电话那头的外公十分激动,重复说“太好了,太好了……”。之后,社工入户进行详细解读政策解读,并完善小鹏的相关资料,通过多次的沟通及材料整理,表格协助填写,顺利提交给镇里相关部门,完成申请工作。小鹏的外公外婆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及社工对他们的关注与关爱,获得这个政策的补助,他们家庭的生活压力有了很大的缓解,也能给小鹏更好的照顾。
小鹏这一案例是五显镇第一例隔离人员子女成功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我们相信特殊儿童在政府精准政府的救助下,会有越来越好的生活环境,获得更好的成长。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困境儿童更是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希望可以通过政府和社工的共同努力,让困境儿童越来越少,让他们有一个阳光的起点,与所有可爱的儿童一起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
政府帮扶为小鹏家缓解了极大的经济压力,而对于小鹏这个三岁不到的孩子而言,更需要家人、朋友及社会的关怀与关爱,开心社工在这里呼吁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可爱的天使,孩子的成长需要更多的关心与关注,孩子特别期待有长辈和朋辈的陪伴,我们希望有爱心妈妈或是周末妈妈团,定期来看望孩子,陪伴孩子玩耍,与小鹏结交朋友,缓解家庭的照顾压力,给孩子带去更多的关爱和知识学习,如果爱心人士有意向结对帮扶,请联系项目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