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频繁网购小额物品,寻找快递在揽收、中转、投件过程中出现的瑕疵问题,以此向国家邮政局申述中心投诉,随后利用快递公司及快递员担心被处罚的心理,以不给钱就不撤诉或对答复结果表示不满意为要挟,向各快递公司及快递员进行敲诈勒索44次,共计非法获利12860元。
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未退赔被害人一分钱,涉案金额虽不大,却是快递小哥的“血汗钱”。在案件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积极与犯罪嫌疑人沟通,向其说明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劝导嫌疑人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愿意退赃并联系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共计人民币12860元。
检察官提醒
各行各业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行业操守,不应成为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
面对职业索赔或者故意刁难,快递小哥切勿自觉理亏选择“息事宁人”,出了问题不要自己“硬扛”,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正当权益。
,还要学习快递服务知识,熟悉所服务消费者的生活习惯,还要学习处理争议的知识和技巧,要提高权利意识,了解维护权利的渠道和方式。